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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的法則(The Law of One)簡介

 

“一的法則”簡稱一法,粗略的說,它是談論生命和宇宙真相的一種哲學 。“一的法則”是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興起的新思潮運動中的代表之一。“一的法則”這個名字本身包含着「一切唯一」的理念,即一切為一。此系列對話涵蓋了哲學、靈性、宗教、宇宙學、人類學、歷史、物理、生物、地理等方面。

《一的法則》系列書籍主要由主體部分《一的法則: Ra 資料》和《一的法則: Q'uo 資料》外加《活出一的法則》組成 有人曾給出極高的評價說《一的法則》系列是 新時代的“聖經”

注意 :上面用引號和書名號是為了區分思想體系與文字書籍,引號“一的法則”代表思想體系 書名號《一的法則》代表文字書籍 。當然,思想體系是由文字書籍來表達的。)

以下簡介《一的法則》系列書籍的相關內容與資料。

《一的法則》系列書籍

  

  

《一的法則》( The Law of One )系列書籍,主要包括由 愛與光研究中心 L/L Research )於 1982 1998 年間,根據通靈( channel )對話錄音所謄寫出的文字記錄 ,其中包含《一的法則: Ra 資料》( The Law of One THE RA MATERIAL )四卷與《一的法則:個人資料》( The Law of One Personal Material )一卷(一套共五卷)(據說第六部近期已經被翻譯出來了)。此外還有一些來源於“ Q'uo ”的通靈文章(統稱《一的法則: Q'uo 資料》),外加《活出一的法則》等組成相關的系列。

這一系列出版物(及未出版物)評論和抄錄了在一個“發問者”與一個外星生命“ Ra ”之間的對話。在本系列第一本書的介紹中說明了發問者是唐.埃爾金斯 Don Elkins )(後來又有其他人加入)而 Ra 是一種智慧生命形式 ,其通過本書的合作者卡拉.魯科特 Carla Rueckert 進行通話 Ra 的通訊是透過通靈方式進行,具體方式是卡拉進入催眠狀態 (被作者稱為“無意識出神”)後,其回答唐提出的問題

 

對於接觸大量愛與光資訊的人來說,這一系列書籍可以作為一種思想的綜合回歸,因為它就是那麼有深度,足夠一遍又一遍去深思,去吸收,去實踐。

《一的法則: Ra 資料》

(本段資料直接引用自 一的法則 - Wiki

簡介

RA 資料 ,正式名稱為 一的法則 ,是 一系列和外星智慧生命 Ra 的問與答 ,一共有 106 場集會 。在西元 1982 1998 期間,由 Schiffer Books 商業出版(英文叢書)。該出版商將作品來源歸於唐.埃爾金斯( Don Elkins ;發問者) 吉姆.麥卡提( Jim McCarty ;抄寫者) ,以及卡拉.魯科特( Carla L. Rueckert ;訊息器皿)

一的法則 叢書中呈現發問者與 Ra 之間的對話 Ra 形容自己為一個實體 由一整個外星文明組成,他們融合為一個統合的意識

和我們目前的第三密度經驗相比,這個統合的群體據說是處於第六密度的經驗與意識之中

一的法則 卷一的序文解釋 Ra 透過器皿卡拉( Carla )傳送所謂的“窄頻傳送”,每當唐( Don )提出問題,卡拉的聲帶重述 Ra 對該問題的回應。

根據卡拉表示,在每一場集會開始之前,她進入一種催眠狀態 (作者群稱之為調頻出神心電感應),在接下來的時間 她都必須平躺著,處於一種無意識的狀態

然而,這些回應的內容、意義並不歸功於卡拉, Ra 才是該資訊的源頭 ,卡拉的服務是做為媒介,透過她, Ra 群體得以直接回答問題 。雖然就像是一般的通靈例子,它的獨特性在於器皿卡拉在傳訊過程中是完全沒有意識的,對於通過她的資訊毫無覺察;甚至在醒來之後亦然。直到卡拉親自閱讀這些集會的手抄本,她才知道先前的傳訊內容。

這系列的叢書被描述為唐與 Ra 的對話,由吉姆( Jim )紀錄、謄寫、編輯,最終產出了五本書。

這五本書傳達了一個詳盡的哲學體系,即為“一的法則” 基本原則是: 一切為一 ;或者說 所有存在的事物最終都是太一無限造物者的表達 。在這個前提下,這套叢書探索生命的許多層面,包括哲學、宗教、靈性、宇宙學、人類學、歷史、政治、物理、生物學、地理學,以及超自然現象

已出版的 RA 資料被社會學家引述為新時代 UFO 接觸者文化的一個範例,同時被描述為“ UFO 學和出神傳訊”的匯聚 外星智慧生命 Ra 發送各種“振動”,而人類傳訊者與 Ra 和諧校準,做為“接收器” 。根據擁護者的說法, Ra 是外星人當中的一個高度先進的種族,他們曾經造訪古代埃及,並且協助建造金字塔,特別是大金字塔。

內容

這系列的叢書闡釋一種 - 二元性與統合的哲學 ,據此, 宇宙中萬事萬物的源頭被稱為 “造物主”

它陳述宇宙是由太一無限造物者所 創造 —— 從它自身 —— 扭 祂的能量轉變為存在的所有部份 稱為變貌 (或扭曲, distortions )。

無限造物者創造的第一變貌被稱為 自由意志 ;第二變貌為 ;第三變貌為

所有其他物質都從這三種變貌的互動產生

近似於全息圖或碎形,宇宙造物的每一個部份也是全體

宇宙學

Ra 聲稱每一顆恆星或行星都是某種智能[稱為理則]的作品

透過理則 Logos )創造出許多個 - 理則 ,其中一個子 - 理則就是我們的太陽。

接著,該子 - 理則創造許多 - - 理則 。地球的人類就是一種子 - - 理則。

每一個理則、子 - 理則、子 - - 理則都是 造物主的一個小宇宙

該理則創造了七個靈性進化的水平 Ra 稱呼這些水平為 密度

其他間接的來源以各式各樣的方式詮釋密度,有的來源描述它為一個次元,好比一個較高的次元 不過一個密度和笛卡兒座標的次元有顯著的不同,所以描述密度為次元是有問題的,特別是這套叢書很少使用“次元”這個辭彙。

有的描述它為一種物理外加非 - 物理的概念,同時其他來源描述它為完全非 - 物理的。

在任何情況中,所有評論者都同意不同的密度與不同的意識形態、存在的不同現象之學理有關聯。

第一密度是 元素的密度 地、風、火、水。也包含基本物質,好比原子、分子、石頭、金屬、液體、氣體等

第二密度是 有機生命的密度 植物、動物、微生物等

第三密度是 人類棲息的密度 ,它是自我覺知的密度,也是選擇的密度

第四密度是 愛的密度 ,如同所有後續的密度,棲息著較高靈性水平的心 / / 靈複合體

第五密度是 光或智慧的密度

第六密度是 合一意識的密度 ,在那兒 愛與智慧統合,所有的極性統合

第七密度是 入口密度 ,心 / / 靈複合體再次融合進入造物主的最後密度

第八密度的後期是 下一個八度音程的開端

生命

Ra 主張人類是由心智複合體、身體複合體、靈性複合體組成 ;因此一個地球人等同於一個心 / / 靈複合體。 Ra 相信全人類,協同地球,正在經歷一個收割過程

這個主張也包括宇宙中有許多其他的鮮活存在體,他們與人類相當,但在身體、智能、文化,以及靈性進化方面有些不同

所有這些各式各樣的存在體,同樣可以稱為心 / / 靈複合體

繼續說 Ra 的故事,他們認為有其他密度的個體投生到地球,好對收割有所貢獻

Ra 主張,所有的心 / / 靈複合體,在第三密度成形之後,漸次向上進展,在靈性進化的同時,穿越各個密度,直到他們在第七密度的盡頭與造物主合一

成就這場進化的方式為 一系列的轉世投生

為了從第三密度進展到第四密度,個體必須做出選擇: 服務他人或服務自我

或者用一般的說法,在利他主義與自私之間做選擇 。第三密度的目標就是做出這個選擇。

隨著實體們的進化,他們漸進地平衡各個能量中心,解除其中的阻塞;這些能量中心直接對應脈輪; 一的法則 系列廣泛地探討這些脈輪

每個能量中心與一個顏色,並且與印度教的脈輪相對應。這些脈輪的梵文名字(在《一的法則》系列中並未提到)和 Ra 描述這些能量中心的對照表如下:

Muladhara 紅色光芒

Svadhisthana 橙色光芒

Manipura 黃色光芒

Anahata 綠色光芒

Vishuddhi 藍色光芒

Ajna 靛色光芒

Sahasrara 紫羅蘭光芒

(參考連結: http //tinyurl.com/yrkajg

補充說明,全人類和地球正在經歷一個從第三密度進入第四密度的過渡時期;這個過渡時期連結到收割的過程

收割牽涉到一種我們物理實相之內的量子跳躍, Ra 1981 年說,大約 30 年以後就會發生

然而,他們在其中一場集會中提到,大略的時間框架為 100 700 年間 ,即為地球從第三密度到達第四密度的過渡時間

透過極性的概念, Ra 與發問者討論道德的選擇。 Ra 解釋 宇宙有兩種極性: 服務自我,服務他人

這兩種極性可以粗略地被理解為 邪惡與良善 自私與利他

但更佳的理解方式或許是理解意識的定向與能量的移動方式: 放射或吸收

服務他人 就能量中心的配置而言 綠色光芒中心向外放射,照耀其他存在體 這導致悲憫、愛的感覺、服務他人的行動

服務他人的實體尋求並榮耀所有生命的自由意志,只依照請求的程度提供服務,以無條件之愛擁抱一切萬有。

服務自我 就能量中心的配置而言 綠色光芒中心大部分是關閉的 這種能量配置導致該實體只對自己感覺愛,而不會為他人感覺愛。這些感覺導向自我服務的意圖與行為,或者說,服務自我。

Ra 把地球視為一個活生生的存在體,具有意識、自由意志;協同她的影響圈中的所有實體,隨著時間一同進化 Ra 解釋地球目前正在從第三密度轉變到第四密度

影響

收割的概念是最早提到 2012 現象的典故之一。收割在這套書中扮演一個突出的角色, Ra 描述它為一個主要的靈性與物理改變,在一段時間過後,將在地球上發生的改變。

在這系列的叢書中,許多概念都與收割有關,舉例而言, Ra 描述流浪者為較高密度的存在體,他們選擇投生進入地球上的人體,好讓他們得以幫助收割。

《一的法則》系列書籍已經影響好些作者,比方說,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,大衛.威爾科克 David Wilcock ),曾引述《一的法則》系列對他有重大影響,有助於他理解實相的本質,以及引發並驅策他在形而上社群中尋求更高的理解。

一些馬雅的學者認為 2012 現象是西方人的發明,與真正的馬雅人信仰沒有關係。

(參考連結: http //en.wikipedia.org/wiki/2012_phenomenon#Objections

毋寧說, 2012 現象的根源主要位於新時代靈性學說與新教徒( Protestant )的末世論之中。

無論如何,《一的法則》系列卓然而立,它已被描述為 “最被廣泛引用的傳訊資料”,它是高品質傳訊的見證,正如同一位教授的描述: “近似於認識論的博士論文”。

一的法則 在一些靈性概念的發展上頗有影響,好比極性、各個密度的靈性進化流浪者等;它大大地增添我們的理解: 關於人類穿越空間 / 時間 時間 / 空間 之靈性進化

一的法則 Q‘uo 資料

Q‘uo 資料又叫《愛與光圖書館》 ,是延續一的法則的文字 ,比起 RA 資料, Q‘uo 資料明顯易懂多了,一般鼓勵剛接觸一法和愛好一法的人多讀 Q‘uo 資料,那對我們極有益處。英語好的盡可能讀原文吧。  

Q‘uo 是三個地外文明組成,   一個屬於第四密度,它是 Hatonn ;一個來自第五密度,它是 Latwii ;一個來自第六密度,它是 Ra

Q‘uo 資料的傳遞時間最早可以追溯到 1950 年代,由 L/L Research 網站給出的 Q‘uo 文檔是從 1972 年開始一直到現在的文檔。之所以把這些通訊文字記錄歸集稱為 Q‘uo 資料,是因為它們一直保持了同一風格,統納在《一的法則》核心觀念之下,並且,這份資料選擇的路徑一樣是服務其他自我的道路。  

Q‘uo 資料是非常棒的一份資料,這份值得讀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去閱讀,這是一份充滿了愛的能量的資料,它能撫平你的傷痛,它能讓你看清真相,它能讓你充滿能量。  

Q‘uo 有兩重意思,一重意思 為“疑問”,另一重意思為“是誰”, 一語雙關,耐人尋味。

《活出一的法則》

《活出一的法則》是由該系列的通靈成員卡拉所寫,較前兩套書而言,《活出一的法則》更加易懂 ,而且有很強的實踐操作性,書中的一些技巧一方面來自通靈資訊,一方面來自卡拉的經驗,它們可以讓讀者健康地走上通往第四正面密度的捷徑。  

如果你不喜歡對話式的通靈材料,這本書將是為你娓娓道來的良師益友。不過,讀者還是需要有一定的基礎認識才能理解這些稀釋又稀釋的話語。對於熟悉一法的人而言,《活出一的法則》便可以作為實踐操作手冊,如果看過了一法資料,就必不能錯過它。因為此書讓一法文字獲得生命,而不再是頭腦中的符號。  

《活出一的法則》有三部曲,首部曲《我的選擇》已有中文繁體版發行。  

活出一的法則 首部曲:我的選擇

本書將呈現讀者一系列 一的法則” 之主要原則,例如:合一、自由意志、愛、光與極性 。然後說明每個人都具備的能量體,詳述能量體涵括的七個脈輪。最終將小我玩家轉變為大我玩家!  

這是一本探索人生遊戲的書籍,讀者可以輕鬆閱讀,然而,沒有卻省掉 一的法則” 中的任何原則。本書更有條理地介紹 一的法則” 之主要原則,讓讀者更容易掌握星際聯邦的輪廓,至少,比閱讀《一的法則》系列(共五本)容易上手。

關於作者

嚴格的說, 一的法則 的作者是 Ra 以及 Q‘uo 組合。但我們一般把 L/L Research 通訊小組的三位元成員作為是作者,這三人是:  

1 、唐.埃爾金斯 Don Elkins 1930-1984

1930 年出生在美國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維爾市。他有機械工程的學士和碩士學位,也有普通工程學的碩士學位。他也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。 作為 物理學和工程學教授,他在路易斯維爾大學工作了 12 年。在朝鮮戰爭期間,他曾在軍隊服役。 1965 年,為了更好地進行他喜愛的 UFO 和超自然現象的研究,他轉到航空公司服務,做為飛行員和機長。  

1955 年,他獨自開展了愛與光研究會( L/L Research )的工作。用催眠技術研究靈魂轉世,駕駛他的私人小飛機在美國各地調查 UFO 和超自然現象。 1962 年開始利用人體作為接受器進行和外星人接通的研究。這是和卡拉合作的開始。  

2 、卡拉.魯科特 Carla Lisbeth Rueckert 1943-

生於 1943 年伊利諾州的森湖市( Lake Forest )。她在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維爾市( Louisville )成長。她在路易斯維爾大學獲得英語文學學士的學位,緊接著在斯博丁( Spalding )大學獲得圖書館服務的碩士學位。她與詹姆斯.麥克卡提( James A. McCarty )於 1987 年結婚。魯科特女士自 1974 年開始成為通靈的管道。她的第一本書是與唐.艾爾金斯( Don Elkins )共寫《幽浮的秘密》( Secrets of the UFO ),於 1976 年出版。

之後她也寫了《通靈手冊》( A Channeling Handbook )和《流浪者手冊》( Wanderer s Handbook )。她出版的通靈作品包括《一的法則》( The Law of One 卷一到卷五,該書也被稱為「 Ra 資料」( Ra Material ),以及最近的作品《每日箴言》( A Book of Days )。她也在 www.religionandspirituality.com 寫部落格,部落格的名字是《大宇宙小靈媒》( A Small Medium at Large )。她的寫作和通靈書稿可以在愛 / 光研究中心的網站找到: www.llresearch.org 。讀者可到 www.bring4th.org 線上商店訂閱她的作品。

3 、吉姆.麥卡提 James McCarty 1947-

出生在美國的內布拉斯加州。從內布拉斯加大學 獲得 學士學位,在佛羅里達大學獲得早期兒童教育的碩士學位。 1972 年他在肯德基州中部成立有 132 英畝的岩溪研究與發展實驗室,從事最接近他內心深處的工作:人類的演化。他一人獨居,種植食物,冥想研讀,有六年之久。  

1978 年,吉姆聽說了愛 / 光研究中心,先是從當地參加他們周日晚聚會的人那裡得到的消息,後來聽到了登恩和卡拉錄的廣播節目。他從馬里恩郡的冥想團體帶一些人來參加卡拉的冥想小組。兩次後,小組其他成員不再過來。但吉姆仍每週來回開車 140 英里( 220 公里)來參加冥想。 1980 年秋,他參加到俄勒岡州一個研究小組,就是肖克利( Paul Shockley )小組,他們稱他們接通了和愛德格 - 凱西( Edgar Cayce )接通的同一個源頭。兩個月後,吉姆決定賣掉土地,和登恩、卡拉合併。從馬里恩到俄勒岡,再到路易斯維爾市,一共旅行了 5000 英里( 8000 公里)。三個星期後,拉出現,一的法則開始傳遞。

  1984 Don 去世, Ra 通訊終止。現在由卡拉和吉姆帶領的通訊小組還在進行 Q‘uo 通訊,因為卡拉身體緣故,通訊時間間隔不定期。】

相關網站

星際聯邦地球後援會 討論區

《一的法則》( Law of One 英文資源站
Tobey 先生花費 10 年心血的重量級網站)

《一的法則》 #1~106 集會總整理 (簡體)

/ 光研究中心( L/L Research

Facebook 《一的法則》自由發表區

中國大陸 LawofOne

相關資料

《一的法則》台灣 WiKi http://www.twwiki.com/wiki/ 一的法則

《一的法則》正式簡介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TLOO2008.htm

《一的法則》重新聆聽計畫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relisten.htm

Ra 通訊(原音重現 ! ): http://www.lawofone.info/results.php?s=46&v=r

L/L 研究中心簡史 New! )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ll_history.htm

《一的法則》( The Law of One )[學者版]:

Part 1 http //soultw.com/TLOO/loo_01.pdf

Part 2 http //soultw.com/TLOO/loo_02.pdf

Part 3 http //soultw.com/TLOO/loo_03.pdf

Part 4 http //soultw.com/TLOO/loo_04.pdf

Part 5 http //soultw.com/TLOO/loo_05.pdf

全本 http //soultw.com/TLOO/tloo.pdf

一的法則 系列叢書 US 商業版):

卷一(第 6 )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book1v6.pdf

卷二(第 5 )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book2v5.pdf

卷三(第 5 版)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book3v5.pdf

卷四(第 5 版)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book4v5.pdf

卷五(第 3 ): http://soultw.com/TLOO/book5v3.pdf

卷四所參考的原始塔羅牌組: http://www.lawofone.info/images/

(本文結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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